勿以信任代替管理 ——广东南海平洲某电子有限公司报关员职务侵占案简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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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案情介绍

2004年至2011年,被告人陈某在广东南海平洲某电子有限公司担任报关员一职,负责公司报关业务。2011年开始,陈某利用报销报关业务费用的便利,私自购买发票冒充正常发票进行报销,骗取公司业务费合共147130元。2015年公司发现后报案,将陈某抓获归案。2016121日,南海区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九个月。

二、 检察官分析与建议

本院在办案中发现:陈某由于任职时间长,深得公司领导信任,于是公司对其所提供的报销票据疏于审核,最终导致案件发生;同时,公司在财务管理方面还存在诸多风险隐患。

针对上述情况,检察官建议:

1.加强员工法制教育,提高员工守法意识。结合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容易出现的犯罪行为,对员工开展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宣传及警示教育,提高员工知法、守法意识。同时,加强关于内控管理制度的培训,增强员工岗位责任意识及责任心。

2.建立健全财务报销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建立完善业务数据与费用报销核对制度,将相关费用报销单据与具体业务发生情况进行审核,确保报销费用符合实际的业务发生情况,防止不法分子采用虚报费用方式套取公司财产。

3.明确相关管理人员责任,确保财务制度落到实处。加大对费用报销单据的复核监督力度,完善业务主管、财务会计人员对相关报销费用审查复核的工作流程,明确审核复核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核实处理,防范风险发生。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2016614

供稿:张丹红

编辑:张玉欣

更新日期:2016-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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