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纳税,不仅是荣誉,更是有价值的“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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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发布以来,全国税务系统将对纳税人进行信用评价,分为ABCD四级,每个级别对应着不同激励措施以及惩戒措施。为了使会员企业更有序发展,1114日,大沥总商会以及南海区地方税务局大沥税务分局就《纳税信用评价政策法规》进行了政策宣讲会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不仅是对企业守法经营的一种肯定,更为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优惠”。

对于企业而言,纳税信用评价良好将有助于企业发展活动。20157月,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开展“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活动,通过建立银税合作机制,共享纳税信用信息,将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资本。简单说,企业可凭借良好的纳税信用记录获得银行提供的信用贷款服务。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不仅是为了信用贷款服务,更为企业办理涉税事项更顺利”。

评为A级的一般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可即时办理,并且普通发票可以按需领用,纳税信用A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如果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的纳税人,还可以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评定为出口企业管理一类企业,享受出口退(免)税便利措施,不属于出口退税审核关注信息中关注企业级别为一至三级的自营出口企业,适用启运港退税政策。

纳税信用等级评价与应用,不仅仅规范企业纳税行为,更重要的是树立了社会诚信纳税导向,促使政府完善惠企政策,促进南海区域经济发展。


大沥总商会与南海区地方税务局大沥税务分局举办2016年纳税信用评价政策法规宣讲会


政策一答一问:

Q:什么是纳税信用评价?

A:纳税信用评价是税务机关根据采集的纳税人纳税信用信息,按照《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相关规定,就纳税人在一定周期内(目前为一个纳税年度)的纳税信用状况所进行的评价,评价结果分ABCD四级。

Q:哪些纳税人可以参加纳税信用评价?

A:已办理税务登记(含“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临时登记),从事生产、经营并适用查账征收的独立核算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企业可以参加纳税信用评价。其中查账征收是指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

Q:适用范围内的纳税人,为什么有的没有本期纳税信用评价结果?

A:在《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适用范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不参加本期的评价:

(1)纳入纳税信用管理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的

(2)2)本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指主营业务收入)

(3)因涉嫌税收违法被(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

(4)被审计、财政部门依法查出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正在依法处理,尚未办结的

(5)已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尚未结案的

Q:纳税信用级别是怎么划分的?

A:纳税信用级别分为ABCD四级。纳税人最终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的为A级,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的为B级,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的为C级,得分不满40分或者直接判级确定的为D级。

纳税人评价年度内经常性指标和非经常性指标信息齐全的,从100分起评;非经常性指标缺失的,从90分起评,非经常性指标缺失是指在评价年度内,税务管理系统中没有纳税评估、大企业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或税务稽查出具的决定(结论)文书的记录。

Q:纳税信用评价指标的扣分分值如何设计?

A:扣分分值设计主要根据纳税人涉税行为记录,区别行为中体现出的诚信态度(如按期申报、按期缴纳、银行账户设置数量大于向税务机关提供数量等指标)、遵从能力(如纳税人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之后的存续时间、账簿与凭证的管理等指标)、实际结果(主要体现在非经常性指标等税务检查指标中)和影响程度(如非正常户的指标),设计了1分、3分、5分、11分四类纳税信用评价第三级指标扣分分值和直接判级方式。

Q:在日常经营中,纳税人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以避免造成纳税信用扣分?

A:目前,容易造成纳税信用扣分的评价指标主要有以下几项:

1)未按规定申报。未按规定期限纳税申报或代扣代缴的,每次扣5分。

2)发票损毁、丢失。未按规定保管纸质发票并造成发票损毁、遗失的,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税务管理系统中的违法违章记录扣减纳税信用得分,每次扣3分;擅自损毁发票的,每次扣11分。

3)少缴税款。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后未及时缴纳税款或延期缴纳税款的期限已满,纳税人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在5万元以上的(含)扣11分,5万元以下的扣3分。

Q:出现哪些情形不能评为A级?

A: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本评价年度不能评为A级:

 ——实际生产经营期不满3年的;

——上一评价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的;

——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

——不能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向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Q:出现哪些情形会直接判为D级?

A: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本评价年度直接判为D级:

——存在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行为,经判决构成涉税犯罪的;

——存在前项所列行为,未构成犯罪,但偷税(逃避缴纳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或者存在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已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的;

——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或者拒绝、阻挠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税务稽查执法行为的;

——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

——存在违反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或者违反其他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

——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被停止出口退(免)税资格未到期的;

——有非正常户记录或者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

——由D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

——存在税务机关依法认定的其他严重失信情形的。

Q:对D级纳税人,有哪些惩戒措施?

A:目前,税务机关对D级纳税人有以下惩戒措施:

 1)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

2)出口企业管理类别评定为四类,加强出口退税审核;

3)加强纳税评估,严格审核其报送的各种资料;

4)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发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适用规定处罚幅度内的最低标准;

5)由D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员在评价为D级之后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企业,在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当年即纳入评价范围,且直接判为D级;

6D级评价保留2年,第三年纳税信用不得评价为A级。

QA级纳税人可以享受哪些激励措施?

A:目前,税务机关对A级纳税人有如下激励措施:

(1)向社会公告A级纳税人名单;

(2)一般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

 3)普通发票按需领用;

4)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简称3A)的纳税人,除享受以上措施外,还可以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

5)可评定为出口企业管理一类企业,享受出口退(免)税便利措施;

6)纳税信用A级且不属于出口退税审核关注信息中关注企业级别为一至三级的自营出口企业,适用启运港退税政策;

7)纳税信用A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

  

8)税务机关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A级纳税人名单,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守信企业,提供信用贷款或其他金融产品服务。



守信纳税助企业发展,您知道吗?

南海区地税局联合南海区国税局、农商行共同推动“税融通”服务项目:2015630日,南海区地方税务局联合南海区国家税务局、南海区农商行三方共同签署了《“税融通”服务项目合作意向书》。该项目是作为税务部门与银行方面共同推出的合作项目,是经济新常态下拓宽纳税服务渠道、提升纳税服务质量的新举措,它将为营造依法诚信纳税氛围,满足企业融资需求,促进南海区域经济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南海区地税局在今后将继续丰富和深化税务部门与金融部门的合作项目,充分运用和提高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在社会经济中的应用性,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题,助力企业做大做强,共同促进南海区域经济发展!

诚信纳税新红利,南海区“税保合作”项目启动:2016912日上午,南海区国税局、地税局与人民、太平洋、平安等3家财产保险公司联合签署了《南海区“税保合作”服务项目合作意向书》,标志着“税保合作”项目在全区范围内正式启动。项目启动后,税务机关定期向签约保险公司推送全区中小微企业的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变动情况及相关纳税数据,保险公司将以申请融资企业的纳税信用级别和纳税数据为依据,为符合条件的企业融资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贷款保证保险产品,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全面惠及全区23000余户纳税信用良好的纳税人。

更新日期:2016-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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