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关系政策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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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保险登记年度验证

 

依据1999122日颁布实施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1999319日颁布实施的《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企业须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其中《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第五章第二十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已核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件,实行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缴费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验证或换证手续。”现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年度验证的申办要求:

(一)年检时间

每年的3月至12月为年检时间,各参保单位根据社保登记证编码最后一位数字为相对应年检月份,最后一位数字为“0”、“1”、“2”的,分别在10月、11月、12月办理年检。若参保单位逾期未办验证的,则本年度不再补办验证。如是当年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则无须进行年度验证。

(二)申办资料

1、填写《佛山市社会保险登记证验证申报表》;

2、社会保险登记证;

3、有分支机构的单位需提供分支机构员工的参保证明;

4、营业执照、核准执业证件或批准成立证件、地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负责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单位提供年检时近3个月的会计凭证(凭证内有科目汇总表及工资表)或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明细表,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提供近3个月的工资表;

6、单位聘用退休人员或港澳台、外籍人员的,须提供个人证件复印件;

7、单位员工在异地参保的,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

8、中介公司代理单位年检的,须提供委托书。

(三)办理地点:

参保单位可到大沥镇盐步行政服务中心社保关系窗口、大沥行政服务中心社保关系窗口申办社会保险登记年度验证。

二、城镇职工参加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

 

关于每年度城镇职工参加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方面的注意事项,根据2013年城镇职工参加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情况,提醒大家要注意的问题。第一种情况:按照去年的文件规定,城镇职工参加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是:一、6月份南海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达帐人员,二、6月底前南海区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并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人员,三、6月底前南海区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各位企业代表尤其要注意的是第一点,是指你企业去年6月份有在册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且已缴费达帐的人员。因为在去年,发现有部分企业未能及时缴纳6月份医疗保险费,而未能符合文件所规定的参保对象范围,导致不能享受2013年度居民门诊基本医疗待遇。另一种情况:按照去年的文件规定,在企业参加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的员工,要参加城镇职工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则须由单位负责代收代缴个人负担的保险费,单位须带齐资料到所在地社保分局填写《扣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授权书》办理申报确认手续,区社保局通过农业银行从单位委托扣费帐户扣除缴保险费。在去年,有部分企业因错过申办时间或不知申办流程而未能成功办理住院基本医疗员工参加城镇职工居民门诊基本医疗的参保缴费手续。

在此,给大家讲述以上两种情况,是请大家吸取去年未能成功缴费企业的教训,以免影响本企业员工享受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沥分局

                              社保关系和稽核股

更新日期:2014-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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